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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学生踹伤猥亵男被刑拘 见义勇为还是故意伤害

时间:2020-08-31 16:09:32 来源:河南商报 发布者:DN032

今年6月1日,湖南永州一17岁女生艾某某在商场被一5旬男子雷某某用手臂袭击胸部,同行男同学胡某某在控制袭胸男子时致其受伤,于8月21日被永州冷水滩区公安分局予以刑事拘留。

据报道,当地警方称,男同学的行为不属于见义勇为,是故意伤害。雷某某当时是被叫到商场监控室,实施猥亵行为之后,被胡某某拦住产生争执,在商场监控室指认时跑的,然后胡某某去追他把他踢伤,我们法制的意见是这跟见义勇为是有区别的。

雷某某被胡某某踢伤后构成了轻伤一级,手臂和腿粉碎性骨折,与胡某某踢到是有直接联系的。

同时,警方还提到,由于当时男生要参加高考,所以没有立即惊动当事人。胡某某家里的态度一直拒绝民事赔偿。

8月25日8:52,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案情通报,确认胡某某被刑事拘留。

8月21日,冷水滩公安分局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对胡某某(男,2002年1月7日出生)予以刑事拘留。

经查:6月1日18时36分,在冷滩区某商场内,雷某某(男,1966年2月4日出生)用手臂故意碰撞艾某某(女,2002年9月17日出生)胸部,艾某某的同行男友胡某某因此与雷某某发生争执。后双方来到商场监控室查看监控过程中,雷某某借机跑出监控室,胡某某追至商场外停车场,两次脚踢雷某某,但未踢中,第三次脚踢雷某某致其倒地受伤。经司法鉴定:雷某某右肱骨头粉碎性骨折、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上述骨折均为新鲜骨折,两处损伤分別构成轻伤一级。

针对雷某某猥亵他人行为,公安机关已于6月1日受案调查,鉴于其仍在治疗期间,暂未采取强制措施。

永州市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7岁女孩商场被袭胸

查监控发现

受害者还有一个女孩

8月24日,17岁的艾某某向媒体讲述了事件经过。

据艾某某说,6月1日下午17时30分左右,她和同学胡某某去当地一家商场吃晚饭。当时他们准备去坐电梯,在前往电梯途中被陌生男子袭胸。“那个男子本来是直线行走,看到我以后突然改变方向了,往我这身边撞过来,然后用手肘撞击了我的胸部。”

艾某某说,当时她感觉胸口特别痛,就下意识的往后面去看是谁撞击了她。“我发现这名男子也在回头看我,然后这名男子看到我在看他以后就特别惊讶,慌忙往其他地方走,我就告诉我身边的胡同学了。”

当时,她和同学胡某某去到那名男子身边,问他怎么回事,对方矢口否认,并指艾某某撞到了他,想碰瓷。

“我当时觉得他故意袭胸还污蔑我,觉得特别委屈,我就哭了。保安就让我们双方去看监控。”艾某某称看了监控后,对方想逃跑。

△雷某某

“那名男子就特别慌张,然后试图逃跑。当时胡同学坐在门口,不让他出去。那名男子特别狡猾,看到门旁边有个垃圾桶,他就跑去假装一推,然后就把那个门突然就撞开了。他跑出去大概五六米的样子,胡同学反应过来了,追上去,因为胡同学的手受过伤打了石膏,不方便用手阻止,就用脚踹了他小腿的位置,他摔跤了。然后胡同学让他不要再跑。”

艾某某还透露,她在查看商场监控时发现,该男子还对另一个女孩袭胸。

△该男子当天还对另一名女孩袭胸

她提供了两段分别为45秒、12秒的监控视频,证实了她及另一名女孩被袭胸的说法。至于男同学阻止该男子逃跑的视频,艾某某称后来发现被覆盖了,无法提供。

当天,民警赶到后介入调查,“之后民警给我们打电话,说那名男子承认猥亵我了。”

男生被刑拘

其父亲认为儿子是见义勇为

8月24日,媒体联系到了被拘留男生胡某某的父亲胡师君(化名)。

胡师君表示,他认为儿子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不理解为何被拘留。

“制止正在实施犯罪的雷某某究竟有何过错?”胡师君表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胡某某面对实施犯罪的雷某某勇敢地出面制止,该得到的不应是惩罚,而是肯定、支持和奖励!”

胡师君另外提供了一份当事女生艾某某母亲写的材料,里面有这么几段:

“我女儿遭袭击后疼痛难忍,于是就拨打110报警,袭胸男子发现我女儿在报警后拔腿就往外逃,胡某某见状就疾步追上去阻止该男子逃跑,由于胡某某的右手在今年5月受了伤绑着绷带,不能伸手抓袭胸男子,情急之下踢了那名男子一脚,猝不及防的那名男子随之摔倒在商场一楼。”

“在派出所民警的主持协调下,我女儿和雷某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签字按了手印,雷某某赔偿了我女儿的检查费和路费共计300元,随后我女儿和胡某某便各自离开派出所回家了。”

胡师君透露,令他没有想到的是,6月6日,当地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儿子胡某某,说雷某某那天摔倒以后受伤了,现在正在住院治疗。

当事女生哭诉:对不起男同学见义勇为反被拘

事发后的6月10日,听说雷某某要做手术,胡某某的父母给雷某某交了10000元的手术费。

7月14日,胡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和雷某某一起到派出所接受调解。

“雷某某要求赔偿20万元。”胡师君告诉记者,该要求遭拒之后,8月21日,儿子胡某某被刑事拘留。

对此,胡师君表示不解。在他看来,儿子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他当时就想阻止猥亵男子逃跑,因手部受伤,不得已才用脚踢了对方。”胡师君还称,“儿子和女同学艾某某今年都参加了高考,考的都不太理想,就是因为这件事压力太大了。”

而当事女孩艾某某也表达了相同意思。“当时那个时候民警还没来,我们是不是应该有义务阻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因为他逃跑,所以我们着急,我同学不方便用手阻止,就踹了他一脚导致他摔倒在地。”

对于同学因此事被拘留一事,艾某某哭诉道:“我觉得挺对不起他的。他帮助了我,还被拘留。我希望他能被释放出来,并且还要表扬他。”

艾某某透露提交了申诉资料,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的检察院已经受理。

标签: 永州见义勇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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