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一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共10起
记者7月22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直播带货等方式进行“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128件,罚没金额2.06亿元。
现公布第一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共10起,涉及三种不同类型的刷单方式,对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雇佣专业团队或“刷手”等方式“刷单炒信”的行为进行曝光。
一、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等方式“刷单炒信”
设置网络点评和排名的初衷,是通过统计与展示互联网用户消费后的真实反馈形成的大数据,反映人气、实力和市场口碑等信息,以帮助消费者更便捷地作出判断和选择。然而在刷单团伙操纵下,通过组织“大V”(平台高级别用户)到店免费体验后发布指定好评、“刷手”在不实际体验或者使用商品的情况下发布虚假好评、使用虚假注册的会员账户发布好评等多种手段,“粉丝”可以有,“互动”可以买,“好评度”能够提升,“播放量”可以增长。从最初的人工刷量到现在的机器刷量,“刷单炒信”这一网络黑灰产已经发展到足以影响商家生存的地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互联网生态健康发展,必须加以整治和清理。
案例1:浙江省杭州之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利用“大V”打造“网红店”帮助“刷单炒信”
基本案情:2020年底,当事人根据11家大众点评平台入驻商家打造所谓“网红店”的需求,招募大量大众点评平台“大V”到店付费用餐。“大V”在用餐后,编造好评“作业”发布并予以高分点评。当事人对“大V”的“作业”审核后,将餐费予以返还。当事人通过此类方式在大众点评平台内提高了相关商家的星级并大量增加优质评价,通过内容和流量双重造假,帮助商家欺骗误导相关公众。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对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案例2:广东省深圳市浩通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冒充消费者评价“刷单炒信”
基本案情:当事人开发并运营“锦鲤好物会员购物平台”,在平台的应用软件中设置了“积分捡漏”模块,宣称可以0.1折至3折不等的价格购买手机等商品,每天有数千人捡漏成功,吸引用户充值赠送积分参与“积分捡漏”活动。2021年3月8日至15日,当事人宣传每天成功发放福利4000至6000份之间,但实际每天成功发放福利在15份以内,与宣传的数量存在极大的差距。同时,当事人对平台上部分没有用户评论的商品,虚增用户的昵称、头像及评论内容。当事人虚构了活动发放福利的数量,同时冒充消费者进行评价,欺骗误导相关公众。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案例3:广东省深圳市诺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到店点评帮助“刷单炒信”
基本案情:当事人自2020年4月,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增加大V数量、小V到店体验、增加浏览量”等服务内容,承诺帮助客户提高在美团点评平台的“星级”和“排名”,从而吸引更多消费者。当事人利用不同账号登录操作,为平台内店铺虚假评价“五星”满分,而非实际到店消费者的真实评价。当事人通过虚假好评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商业宣传,欺骗误导相关公众。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万元。
二、通过雇佣专业团队、“刷手”,利用专业技术软件等手段帮助“刷单炒信”
过去利用传统传播方式“自卖自夸”的夸大或虚假宣传现今演变为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通过“直播带货”等助力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刷单炒信”日益呈现出组织化、职业化、规模化等特点,甚至形成黑灰产业。在“刷单炒信”这条产业链上,组织者、卖家和“刷手”是三大主要角色,在严厉查处卖家刷单行为的同时,严肃追究帮助刷单主体的法律责任,也是斩断这一利益链条的重要环节。
案例4:浙江省台州市陈某辉利用技术软件帮助“刷单炒信”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2018年、2020年前后分别注册了浙江小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番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辣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申请“企业QQ号”并招募雇佣员工21名,分设成“排单组、审核组、导购组、售后组”,运营“刷单炒信”工作。同时借助“小水滴”、“大水滴”、“猫头鹰”专用刷单软件,搜索有刷单需求的商户,分配“刷手”刷单任务,完成虚假交易,帮助网店经营者在平台的评价体系内获取更高的商业排名、信用度和用户访问量,误导消费者。自2018年9月至2021年4月29日,当事人共刷单2951750单,刷单商品总金额3.59亿余元,获利372.93万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0万元。
案例5:福建省厦门市宗某利用技术手段帮助“刷单炒信”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收取了翰美互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的佣金,对翰美互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的字体产品进行虚假下载,帮助其虚构下载量,以达到欺骗误导相关公众的目的。相关费用共计73.51万元。此外,当事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还违反了有关无照经营的禁止性规定。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案例6:广东省佛山市云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雇佣“刷手”帮助“刷单炒信”
基本案情:当事人从事网店制作、运营及维护相关服务工作。为招揽客户(网店经营者),当事人免费向客户提供垫付货款刷单的服务。根据客户需要联系“刷手”对客户的店铺进行下单交易,然后通过转账先垫付订单金额给“刷手”。订单交易完成后,当事人转佣金给“刷手”,再向客户收回垫付的订单金额及佣金。从2020年4月至12月共垫付货款刷单121单,产生订单金额及佣金合计3.56万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
案例7:广东省佛山市麦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刷单公司“刷单炒信”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经营“edon旗舰店”。当事人从2020年6月份起,为提高网店销量排名,从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通过委托刷单公司以刷单方式为当事人经营的网店虚构交易记录、销售量等。当事人共虚构交易165笔,虚构交易金额共1.92万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5万元。
三、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刷单炒信”
所谓“刷单炒信”,本质就是造假,即在点击、阅读、观看、消费等方面,利用造假手段让自己的数据“好看”,误导市场、诱导消费,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根据实施“刷单炒信”行为的不同主体,大体可以分为“自刷”和组织他人刷单两种。而“自刷”最典型的手段就是通过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刷单,虚构商品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信息。当前“刷单炒信”已经成为市场的一颗“毒瘤”,必须对“刷单炒信”重拳出击,从严从重查处。
案例8:福建省厦门市翰美互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产品下载量“刷单炒信”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安排公司员工在华为、OPPO、VIVO手机的APP应用下载平台搜索并购买下载自家的字体产品,虚构产品的下载量等销售状况,欺骗误导相关公众。涉案金额共计296.67万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5万元。
案例9:广东省深圳市酷美传媒有限公司利用熟人“刷单炒信”
基本案情:当事人存在两种违法行为,一是当事人经营的“小米湾2020新款平板电脑12寸”的宣传参数是:屏幕12英寸、电池容量15000mAh,前摄像头像素1600万,后摄像头像素3200万;而实际参数是:屏幕10英寸、电池容量5000mAh,前摄像头像素200万,后摄像头像素500万。当事人对其商品的性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二是当事人组织熟人刷单虚假提升销售量。调查发现,当事人的进货单据和订单明细显示,当事人实际进货量、销售量、销售额与在天猫店宣传月显示的销售量“1.5万+”严重不符。经调查,当事人承认其在平台的销售数量是通过刷单实现的。当事人组织员工以及亲友帮忙下单,实际不发货,待流程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给他们退款,另外再给17元/单的刷单佣金。当事人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相关公众。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
案例10:江苏省苏州衣轩峻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构收货地址“刷单炒信”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京东网站开设一家名为“罗蒙聚宝宝旗舰店”的店铺,从事服装销售。2020年5月开始,当事人通过某平台购买多个京东账户,由公司员工使用这些账号在店铺购买产品进行刷单。上述订单由京东物流根据账户设置的虚假地址和买家电话进行派送,快递员无法派送到虚假地址后随即联系买家(实际为公司员工),并按要求送至实际经营场所内。当事人通过上述方式共计刷单6254单,总金额217.8万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记者:王婧)
精彩推送
- 六部门印发高质量实施RCEP指导意见 提高人民币结算对贸易投资发展支持作用
- 去年国企利润同比增逾三成
-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总经理成九雁:关注痛点难点 做好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供应商”
- 央行上海总部:2021年长三角地区人民币贷款增加6.23万亿元 同比多增6024亿元
- 多地生育补贴频频与购房补贴挂钩 专家:刺激生育率、去库存“一箭双雕”
- 多部门释放稳增长政策信号 落地时点、力度将超预期
- 减税降费促发展 缓税缓费强信心
- 依法打击各类洗钱违法犯罪 坚决遏制蔓延势头
- 中国恒大执行董事肖恩:公司计划于未来6个月内推出初步重组方案
- 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突破5万家
- 【金融街发布】央行上海总部:2021年12月末长三角地区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7%
- 2021年末福建贷款余额6.79万亿元 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强
- 山西: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1.4%
- 北京银保监局:高标准支持“两区”建设 持续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开放
- 每经21点 | 上海浦东:计划未来三年生物医药产业规模达4000亿元
- 有关部门负责人: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 加强反洗钱监管
- 如何抢抓RCEP生效带来的新机遇?商务部:吃透用好相关规则 积极参与产业链供应链重构
- 30个“绿色+”招商重点项目集中签约重庆涪陵
- 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印发文件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行为和社会活动
- 银行保险业数字转型“战略图”出炉 推进场景运营体系建设 强化网络安全防护
- 2021全国大宗交易盘点| 全年总成交额同比上升超6成 捡漏出险房企资产包的好时候到了?
- 香港金管局:香港将继续成为支持人民币国际化的市场
- 最高补贴100万元!南昌经开区支持春节重大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
-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21年广东社融规模增量3.78万亿元
- 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 中国官方为企业和地方对接RCEP“指路”
- 2021年上海实际使用外资增长11.5%
- 央行等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 8部影片冲刺春节档 《水门桥》预售票房领跑:谁是幕后赢家
- 销售价格跳涨 今年春节“车厘子自由”有点悬
- 国家能源集团铁路装备助力“冬奥保供”顺利开展
- 宁夏证监局加大调研指导力度 持续推动多元化解工作
- 税务“年货”礼包助力留宁过年
- 黑龙江通报21批次不合格食品 牡丹江白酒酒精度不合格
- 预制菜迎“风口” 千亿市场还在“跑马圈地”?
- 社科院报告:2021年中国金融风险总体可控
- 浙江:2021年为企业减负2793亿元
- 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 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平稳有序
- 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约1.1万亿元
- 2021年南方五省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1.1%
- 岁末年初 23家皖企上市公司发布减持相关公告
- 帝都神交付,蕴藏着大格局
- 这个神盘,把交付天花板升高了
- 工信部:3至5年内逐步取消来电显示费用
- 工信部谈RCEP:享受红利同时也面临更严规则和更强竞争
- 人民银行等11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 2022年上海市重大建设项目清单正式公布:计划安排宁德时代等正式项目173项 计划完成投资2000亿元以上
- 国家发改委:多地启动惠民平价销售 保障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量足价稳
- 今日全国碳市场收盘价57.88元/吨 较前一日上涨0.09%
- 网传新东方捐2万节课 国家图书馆官网被挤爆!官方回应:花钱买的
- 上海外资创历史新高:看好中国市场潜力
- 2021年财政收入突破20万亿元 今年将从四方面发力减税降费
- 农业农村部:2025年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将超过1500万人
- 全力应对低温雨雪冰冻 国网湖北电力在荆门启用直流融冰技术
- 新疆乌鲁木齐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中介涉税违法案件 涉及金额15.94亿元
- 宁夏:线下保质保量保新鲜 线上农特产品成春节网红
- 佳都科技董事刘佳:打造政府主导的数字经济体 推进广州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 广东:2025年培育医疗器械上市企业达35家 超千亿市值示范企业2-3家
- 励普教育:202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纸质证书已印制 含金量将提升!
- 《幻塔》公测首月新增用户破千万 完美世界游戏转型初见成效
- 业界:拥抱数字变革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 超200个线下消费场景上线消费补贴 数字人民币助力春节线下消费复苏
- 云南高速公路里程突破1万公里
- 台州路桥发行浙江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 财政部、交通部:给予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500万元/城/年奖励
- 中国“宝藏”产业带里的好年货
- 百度大数据:虎年十大云上过年方式 “网购年货”位居首位
- 统计局:2021年我国R&D经费为2.79万亿 与GDP之比达2.44%
- 六部门:提高人民币结算对贸易投资发展的支持作用
- 2021年我国R&D经费为2.79万亿 与GDP之比达2.44%
- 国家知识产权局: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性资助
- 青岛43个项目入选山东省重大项目名单
- 惠企利民!2021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约1.1万亿元
- 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
- 商务部:建议企业尽快熟悉RCEP各国关税优惠承诺
- 北京专报丨国税总局: 2021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减税2951亿元
- 北京专报丨国税总局:2021全年新增减税降费约1.1万亿元
- 北京专报丨国税总局公布2021年减税降费十组亮点数据
- 企业未来竞争靠什么?三位企业家提到了同一个关键词
- 山东今年地炼产能要再退740万吨 委员为地炼企业转型支招
- 扮靓“菜篮子”服务“大民生”
- 商务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指导意见
- 广汽集团冯兴亚:建议延续新能源汽车综合型补贴政策至2025年
- 税务总局:2021年100项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已全部落实落地
- 央行8次操作投放1.7万亿元 机构预计市场情绪将迎来修复
- 商务部:有信心实现外贸开门稳 保持全年运行在合理区间
- 纺织服装行业周报
- 食品饮料行业周报:疫情虽暂干扰 调整已企稳 价值布局时
- 医疗服务行业点评:医疗服务政策支持加码 社会化办医边际放松
- 游戏行业数据周报:关注上周多款上线新游表现
- 申能集团、上海电气成立申电绿电科技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
- 申能集团、上海电气成立申电绿电科技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地区税务部门今日还将曝光5起涉税违法案件
- 银保监会:防范模型和算法风险 模型管理核心环节要自主掌控
- 工信部:引导产业和企业正确认识RCEP高标准开放下带来的竞争
- 商务部:建议企业尽快熟悉RCEP各国关税优惠承诺 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和优质商品进口
- 商务部:建议企业吃透用好原产地累积规则 深度参与区域产业链供应链
- 海关总署:下一步将开放RCEP项下输韩国、马来西亚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
- 商务部答上证报记者问:各地方要以高质量实施RCEP为契机 系统谋划扩大对外开放
- 毕马威最新报告:大多数TMT企业未充分利用数据带来的机遇